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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高电气: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08-18 08:08:58 证券之星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资料图)

会 议 议 题 之 一

   关于与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公司经营稳健,进一步优化公司资金结算业务流程,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拟与西电集团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电财司”)签署《金融业务服

务协议》,协议有效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之日起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协议有效期内,西电财司同意向公司提供存款、结算、贷款、

委托贷款、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承销公司债券、非融资性保函、

提供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

汇管理局政策规定之内的外汇业务以及《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

理办法》规定的经国家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西电财司可从事的

其他业务等金融服务。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西电财司控股股东为中国电气装备,中国电气装备同时也

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 1 -

相关规定,西电财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

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

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

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

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

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

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开办

外汇业务;成员单位产品的融资租赁。(以上经营项目以银监会

批准的文件为准,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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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99.84

  负债总额                       78.20

所有者权益总额                      21.64

 营业总收入                       2.30

   净利润                       1.32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40%)、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持股 5.99%)、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99%)、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98%)、中国西电集团有限

公司(持股 1.04%)。

依法存续,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西电财司签署《金融业务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如

下:

     (一)金融服务内容

     (1)存款业务;

     (2)结算业务;

     (3)贷款业务;

     (4)委托贷款业务;

     (5)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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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承销公司债券;

        (7)非融资性保函业务;

        (8)提供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9)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策规定之内的外汇

业务;

        (10)《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且经国家金融

监管机构批准的西电财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规章制度的前提下,西电财司同意按照公司的要求向公司提供

金融服务业务。本协议所述之金融服务的范围不包括募集资金

及有关部门要求专户存储的资金,公司募集资金及有关部门要

求专户存储的资金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

的规定进行管理。

公司在西电财司的存贷款利率及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

当公允,且严格符合监管要求。

        (二)定价原则

电财司支付相关结算服务费用,西电财司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

的收费标准应当公允,且严格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提供贷款的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全国性商业

- 4 -

银行向公司提供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除政策性因素等特殊情

况外也不高于西电财司为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其他

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则上不低于国内主要全国性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的同期同类存

款利率,除政策性因素等特殊情况外也不低于西电财司为中国

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类存款

利率。

  (三)存款及综合授信额度

在西电财司的日均存款余额且不高于人民币 50 亿元的综合授信

额度。

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年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 35

亿元。

  (四)资金风险控制措施

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全部通过与商业银行网上银行接口的安全测

试,达到国内商业银行安全等级标准,并全部采用 CA 安全证书

认证模式,以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司风险监控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本充足率、同业拆入比例、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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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性比例等主要的监管指标应符合国家金融监管机构要求。

生公司就其与西电财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而制定的风险处置预

案中确定的风险情形,或者发生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西电财司

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业务的事项时,西电财司应当及时通知公

司,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公司利益不受损害,协助配合公司风

险处置工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积极采取措施维护

公司权益。

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的财务报告。

公司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开展资金风险状况评估和监督工作,

定期向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报告,并根据公司需要提供月度会计

报表及其他评估和监督工作合理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数据、

信息及便利。

        (五)协议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合同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之日起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仍然有效。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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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协议进行单方面的变更、修改或解除。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西电财司是由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

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西电财司为公

司提供存款、信贷等金融服务,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

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符合公司经营

发展需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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