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范围
启东市在编小学教师
二、遴选条件
【资料图】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遴选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类型、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岗位工作。
3.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启东市骨干教师以上称号的,年龄适当放宽,男性放宽至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放宽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近六年语数外任课教师在全市质量调研中学科质量列全市前三分之一;其他学科任课教师需获得启东市优课评比一等奖以上。
5.近六年内有毕业班任教经历。
6.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遴选: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受过司法机关治安处罚、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或司法机关正在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员;从教以来有违反教师职业规范,并经查实的人员。
三、遴选岗位
四、遴选程序
(一)个人报名。于2023年8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将《报名表》交到蝶湖小学3号楼一楼办公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考核考察。由教师发展中心会同蝶湖小学制定遴选方案并组织实施。考核方案实施前报局人事科审核并备案。
(三)确定人选。最后录用人员视招生规模确定,根据遴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用。
(四)公示。拟遴选人员在启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相关待遇
1.在评聘高级及以上职称和参评县级以上骨干教师等时,认同为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经历。
2.评聘中高级职称、岗位晋升给予优惠政策。
3.具备启东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专业荣誉的,三年内增拨人才奖励津贴。
4.子女可以任意选择幼儿园、小学、初中就读。
5.可根据个人意愿,确定是否调入蝶湖小学。无论进编与否,均可享受每年4500元的交流补贴。
六、其他事项
1. 实验小学、南苑小学、汇龙小学、紫薇小学2023届毕业班任课教师中,符合上述遴选条件的原则上必须报名。
2.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并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报名后,报名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4.本《公告》由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13862881629(梁老师)
纪律监督:0513-80923812(启东市纪委、启东市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