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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需要提交哪些资料_天天新视野
2023-03-22 08:03:35 法务网
一、

涉外离婚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涉外离婚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证件,如护照等,一般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当事人的婚姻缔结证明文件,如结婚注册证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3.当事人委托国内律师的特别授权委托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4.如果是国外一方当事人为原告,需要将起诉状公证和认证后递交国内律师或其他代理人。

二、

办理离婚证的条件是什么

找法网提醒您,办理离婚证的条件如下:

1.双方自愿离婚;

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5.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6.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

离婚诉讼要多久

离婚诉讼一般要三至六个月。法院会在六个月内审结下达判决书,有特殊情况则会延长。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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