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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和民生领域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山西省公安厅会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银保监局、山西省卫生健康委、救助基金管理人、国寿财险山西分公司等有关部门,全力推动道路交通事故伤员“预担保、快抢救、后付费”无差别急救绿色通道机制的高效运行。
6月28日上午,记者在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伤员“预担保、快抢救、后付费”无差别急救绿色通道机制是指发生造成人员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后,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预担保伤员抢救费用,医疗机构对伤员实施快速高效急救,抢救结束后救助基金管理人支付垫付抢救费用的一种社会救助保障机制。截至目前,山西全省共审核确定211家医疗机构为“道路交通事故重伤员无差别急救绿色通道医院”,实现了全省市县全覆盖,累计救助交通事故伤亡人员14352人次,共垫付抢救、丧葬等费用3.92亿元,有效地缓解了因发生交通事故致伤致死人员及家庭的经济压力。随着这一机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交通事故死亡率已由2019年的5.24%,降低至目前的2%以下。
山西省政府曾先后两次修订完善《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不再区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将所有道路交通事故伤员7日内的抢救费用全部无差别、无限额地纳入道交基金的担保对象。即只要是在山西辖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论肇事车辆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不论交通事故伤员将来会承担什么责任,不论伤员或责任方有无偿还能力,全部无差别地由道交基金预先提供7日内抢救费用的担保,为医院收治交通事故伤员提供前期医疗费用保障。山西曾经救助的伤员中,不仅有山西人,也有发生交通事故致伤的其他兄弟省、区、市人员。一般经过7天时间的抢救治疗,伤员生命体征及伤情会逐步转入平稳期和恢复期,特殊情况下还需要垫付7日后抢救费用的,承担抢救任务的医疗机构需书面说明理由申请垫付。目前,山西对这一政策又作了进一步优化升级,提高了申请垫付额度,伤者7日以外的抢救费用,经审核确认后申请垫付最高额度由1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具体流程是: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山西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通知承保事故车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交基金管理人,及时依法向收治伤员的医院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并通报医院。承保事故车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交基金管理人在接到通知后,会向医院和伤者本人或其家属核实抢救费用情况,收集伤者身份证复印件、抢救费垫付申请书和承诺书、抢救费用清单等材料,资料齐全无误后,基金管理人在2个工作日内垫付尚未结清的抢救费用。同时,考虑到事故发生后伤员近亲属多在医院照料,短时间无暇顾及其他事情,跨区域救治和伤情复杂的更是在居住地和救治地来回奔波,费时费力,为此,道交基金将申请垫付的时限,从原来的自接受抢救起30日延长至60日,为伤者家属留出足够的申请时间,充分保障伤员的救助权益。
为确保垫付抢救治疗费用满足实际需求,山西省道交基金管理人公开承诺为全省“道路交通事故重伤员无差别急救绿色通道医院”预担保伤员抢救治疗费用。其中,A级绿色通道医院每家每年150万;B级绿色通道医院每家每年100万;C级绿色通道医院每家每年50万,用来充分保障伤员救助权益。(记者 席兆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