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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_16007447131208我家至亲的孩子准备订婚,要求男方买的婚房加女方名字,才买不久的车卖掉重新买新车写女方名字,婚礼当天收到的礼金交给女方,婚后工资交给女方,用双方的住房公积金购买一套房子让女方父母居住,娘家把刚刚装修好的三套房子出租收租金,婆家要每月补助小两口生活费用,否则不结婚。请问,这是社会的进步还是道德的沦丧?
我家亲戚那更奇葩,女方要求必须要婚房才能结婚,孩子没婚房,于是老两口把自己住的房子让出来给他们住,老两口在外面租房。然后奇葩的事来了,女方娘家也是有闲置房的,娘家的说反正亲家都是要租房,就租他们的房吧。于是男方父母住在女方其中一套房产中,每月给女方交房租。即便如此,女方还是婚内出轨了,人家的孩子都有了。